2022年砺志中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书
(部门负责人)
根据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律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,按照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要求,为落实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,助推清廉校园建设,确定以下工作责任,并承诺严格履行:
1.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年末向校党总支书面报告本部门履行“一岗双责”和廉洁自律情况;向分管负责人汇报部门责任落实情况。
2.在本部门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专题研究会,并按照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清单工作要求做好工作落实。
3.对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工作,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,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对部门成员开展廉政约谈提醒,对倾向性、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、告诫,并督促其整改,与本部门工作人员廉政谈话每年每人不少于5次(需形成谈话记录)。
4.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、市委实施办法等各项廉政规定和制度。
5.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处室开展纪律监督检查。
6.带头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,加强对亲属、身边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、管理和监督。
7.对本部门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而被追责问责的,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8. 严格落实清廉学校建设要求,履职尽责,防范化解党风廉政风险。
9. 落实上级交办的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其他有关责任事项。
分管领导: 部门负责人:
年 月 日